思科华为十年之战(1)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于当地时间10月8日发布报告称华为和中兴“可能对美国带来安全威胁”。但报告中没有提供任何有关证据证明华为、中兴事实上有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是美方单纯的怀疑和假设。

美国国会的这次调查到底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体现了美国国家的战略目标还是仅体现了其对美国企业的贸易保护措施?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应该如何应对?

中国计算机学会于10月15日召开了一场主题为“为什么美国国会发难华为中兴”的特别论坛,讨论相关话题。博客网创始人方兴东、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倪光南、中国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潘柱廷作为特邀讲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会上,方兴东就思科华为十年来的竞争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发表了“思科华为十年之战,开放创新vs封闭守成”的演讲。

华为中兴事件的思科之手

方兴东认为“华为中兴遭遇美国国会狙击,是思科十多年来系统游说和运作的必然结果,是十年前思科起诉华为官司的延续。”

《华盛顿邮报》11日发布了一篇以“华为的美国竞争对手参与推动对其审查”为题的报道称,一位熟悉思科销售战略的匿名人士透露, 2011年9月思科曾在业界广泛散发7页文件名为“华为和国家安全”,鼓动美企不要和华为合作。而且国会山3个国会办公室的高级工作人员都证实,大量美国高科技公司曾向国会游说,用思科公司文件一样的措辞,要求加强对华为的审查。

全球知名行业媒体CNET将此次事件比喻为思科与华为、中兴的障碍赛,并评论表示:“思科有可能成为调查背后的最大受益者,在过去长达十年的交战中,思科往往在背后给华为抹黑。更具意味的是国会议员中有73位在华为的美国最直接竞争对手——思科集团(Cisco Systems)中拥有投资。

看到国内外媒体有关此事件的报道与评论,方兴东论述到“今天思科没有能力以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进行公平竞争,也无法以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优势,只能借助政治手段。美国企业利用政治,美国政客利用企业,这是当下的写照。”

回顾十年前华为思科一战

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在美国指控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分公司盗用部分思科的IOS(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并应用在其Quidway路由器和交换机的操作系统中,对思科专利形成至少5项侵权。思科声称,此次诉讼旨在寻求法律禁令,以制止华为对其知识产权继续进行侵犯,并弥补华为的非法侵权行为对思科所造成的损失。它请求法院下令禁止华为出售这些侵权产品,并要求华为给予经济赔偿。

美国时间2004年7月28日上午,华为、3COM、思科系统公司共同向美国德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申请,终止三方各自提出的诉讼及反诉讼请求。法院据此签发法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最终全部解决了该起知识产权案件的争议。法院裁定,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诉讼,并且各方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都由各方自行承担。

方兴东指出,在保密协议的约束下,思科与华为虽然在各自发表的声明中都强调了不同的立场,这场历时一年半、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大案终以和局结束。但是,实质上,思科期望利用知识产权来狙击华为的策略彻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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