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网络编程中的pol和epolll函数总结


poll()函数:这个函数是某些Unix系统提供的用于执行与select()函数同等功能的函数,下面是这个函数的声明:

#include <poll.h>

int poll(struct pollfd fds[], nfds_t nfds, int timeout);

参数说明:

fds:是一个struct pollfd结构类型的数组,用于存放需要检测其状态的Socket描述符;每当调用这个函数之后,系统不会清空这个数组,操作起来比较方便;特别是对于socket连接比较多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处理的效率;这一点与select()函数不同,调用select()函数之后,select()函数会清空它所检测的socket描述符集合,导致每次调用select()之前都必须把socket描述符重新加入到待检测的集合中;因此,select()函数适合于只检测一个socket描述符的情况,而poll()函数适合于大量socket描述符的情况;

nfds:nfds_t类型的参数,用于标记数组fds中的结构体元素的总数量;

timeout:是poll函数调用阻塞的时间,单位:毫秒;

返回值的含义:

>0:数组fds中准备好读、写或出错状态的那些socket描述符的总数量;

==0:数组fds中没有任何socket描述符准备好读、写,或出错;此时poll超时,超时时间是timeout毫秒;换句话说,如果所检测的socket描述符上没有任何事件发生的话,那么poll()函数会阻塞timeout所指定的毫秒时间长度之后返回,如果timeout==0,那么poll() 函数立即返回而不阻塞,如果timeout==INFTIM,那么poll() 函数会一直阻塞下去,直到所检测的socket描述符上的感兴趣的事件发生是才返回,如果感兴趣的事件永远不发生,那么poll()就会永远阻塞下去;

-1: poll函数调用失败,同时会自动设置全局变量errno;

所以可以看出poll的效率要比select高

但是上面介绍的select函数和poll函数都存在一个非常致命的缺点,由于网络延时,任一时间只有部分的socket是“活跃”的,但是select/poll每次调用都会线性扫描全部的集合,导致效率呈现线性下降。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epoll产生了

epoll不存在上面说的效率问题,它只会对“活跃”的socket进行操作---这是因为在内核实现中epoll是根据每个fd上面的callback函数实现的。那么,只有“活跃”的socket才会主动的去调用 callback函数,其他idle状态socket则不会,在这点上,epoll实现了一个“伪”AIO,因为这时候推动力在os内核。在一些 benchmark中,如果所有的socket基本上都是活跃的---比如一个高速LAN环境,epoll并不比select/poll有什么效率,相反,如果过多使用epoll_ctl,效率相比还有稍微的下降。但是一旦使用idle connections模拟WAN环境,epoll的效率就远在select/poll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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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X网络编程.卷2:进程间通信(第2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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