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运营商递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外界把难度想得过低,以为很快会出个结果,但现在只不过是处于一个搜集材料的阶段。”一位接近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业专家对记者表示,业界热议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尚未明确具体细则。

今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措辞严厉地要求重组后的三大运营商着力推进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两个月以来,工信部对于推进共建共享可谓不遗余力,特别是11月中旬,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和副部长奚国华分别在山东、广东和辽宁等地考察时,均再次强调推进共建共享的决心。

但是,据上述专家透露,三大运营商的共建共享目前仍然处于考察期,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一些运营商的省级分公司表现得不太积极,“总体上有进步,但还无法看出成果”。

据记者了解,就在11月21日,一场由中国通信学会主办的闭门会议在北京召开,话题再次瞄准共建共享,“由三家运营商分别谈准备情况,相关专家和领导谈看法”。

一位与会人士特意向记者提到一个细节,“中国电信移动建设部副总监沈少艾和中国联通计划建设部副总经理刘北阳在会上慷慨陈词,而中国移动相关人士却并没有发表讲话”。

青海样本

“有进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上述参加了闭门会议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关方面对于共建共享必要性的认识开始趋于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运营商的合作以及设备厂商的技术准备都还没有做好。

饶是如此,该人士还是向记者指出,“进展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期”,这一方面包括一些运营商已经在省级层面建立起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以及共建共享推进组织;另一方面也包括个别地方的运营商之间已经签订了共建共享协议。

其中,值得一提的地方是青海省。今年11月13日,青海电信总经理秦学寿与青海联通总经理虞立勤在双方的《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上正式签字,这是继9月28日工信部、国资委等联合下文后,运营商的省级分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协议。

该协议规定,青海电信和青海联通在电信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中,遵循“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原则,全面开放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电源、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等资源,并以资源互换或租赁形式,达到有偿使用;新建的相关基础设施则采用共建方式,以实现合作共赢。

“这份协议的签订可能会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同时,对今后与中移动签署一个三方有效的协议,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青海电信综合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青海电信人士介绍,青海电信和青海联通由于牵扯到CDMA交割,在交割过程中已经发现有共享设备的必要,“实际上在工信部出台紧急通知之前,青海电信就已经开始和青海联通商谈共建共享了”。

10月1日,CDMA正式从联通转向电信经营,“青海电信已经成功地接管了CDMA,并保证了正常运营,但还有很多善后工作需要处理,包括业务的核对和梳理以及设施方面的协调和共用”,因此,双方都感觉到设施的共建共享已经不可避免,于是,“坐下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上述青海电信综合部人士向记者表示,为了和联通顺利合作,青海电信还专门成立了共建共享领导小组,由省公司来推动。

等待实施细则

青海电信与青海联通的协议在全国可谓先行一步,但据记者了解,这仍然是一个框架协议,只是针对于大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并没有做具体的细化,只不过,由于青海电信和联通都感觉到了合作的必要,加之联通的GSM网和电信的CDMA网之间有共用的基础,双方对于每一个具体管线、光纤、机房的谈判都比较顺利。

而且由于青海移动尚未纳入共建共享,这也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共建共享协议。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在新一轮电信大重组的过程中,联通与电信就CDMA网的交割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类似青海的情况,即尽管电信已经开始经营CDMA业务,但是由于机房共用问题、设备共用问题都还存在,要真正理清还需要时间。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共建共享,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思路。

青海模式是否可以在全国各地复制推广?

“青海电信和青海联通率先达成协议,与当地的条件紧密相关,有其特殊性。”一位电信业专家向记者表示。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青海方面运营商的认同。

“我们的情况就是这样,地广人稀,成本很高,资金不足。”上述青海电信综合部人士毫不讳言青海的特殊性,整个青海只有500万人,而土地面积却有72万平方公里,如果不共用光纤,会造成很大的浪费。然而,在东部地区,情况并不是这样,相关运营商也就没有推进共建共享的紧迫性。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青海之外,辽宁、广东、四川等地方的相关运营商也都在商讨共建共享合作的事宜,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并不乐观。有熟悉情况的专家表示,“实际上,在运营商总部层面,由于工信部的强力推行,认识上已经比较一致,但是在省级分公司层面,由于各地的差异巨大,关系错综复杂,如何协调和实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事实上,工信部近期正就共建共享在全国进行调研。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广东等地考察时就听取了运营商对共享共建、非对称管制等问题的意见。他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出台具有操作性的细则,从制度、法制上做出明确规定。

而在11月21日的闭门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有关人士提出了推进共建共享的两大思路:一是政府通过处罚和考核,提高企业共建共享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完善共建共享的各类细则。

博弈与协调

该工信部人士同样表示,由于缺乏经验,共建共享细则的制定才刚刚开始。

熟悉情况的专家对记者表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中的具体困难体现在已有设施的共享和将来3G投资的共建两部分。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已建成设备的最大问题在于设备的强度,“由于各运营商在建设时并没有考虑到将来要共享,因此设备的设计强度都不足。比如一个铁塔,在设计的时候主要考虑到要抗风抗震,这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承重上却考虑较少,如果加挂一吨重的设备就撑不住了”。另外,如何规定租金,如何共建,都存在着操作性的问题。

“各公司要把自己的存量资源统计出来,然后确定可以共享的比例,再把这个比例汇总到总公司,上报工信部,由政府作为组织者协调后来制定具体的规则。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不是马上可以做到的。”该专家进一步表示。

相对于现有设施的共享来说,未来更重要的则是共建问题,“由于未来面向3G的网络是主要投资的对象,因此,这部分如何节省资源才是更重要的”。

但是,从目前来看,在共建问题上,依然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何保证各运营商的商业秘密,“由于共建牵扯到几家运营商之间协调建设,一旦谈共建,势必要把自己未来建设的规模、计划等都公布出来,这是各家运营商都不想做的”;第二个问题是,共建的操作和运营模式问题。到底是组成合资公司,还是各家公司协调运行?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各运营商实际上都不愿意共建,还是更愿意自己建设网络,这牵扯到网络的产权问题、运作问题、维修问题,“处理不好,将来有可能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第三个问题是,在合作模式下,到底谁挑头?挑头的公司一定处于一个强力的地位。如果各家的资源不匹配,更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由于各家运营商正在重组过程中,3G牌照还没有发放,因此各家运营商的注意力还没有放在共建共享方面,如果要出成果,尚需要时间。

另外,设备厂商在此问题上也是心态复杂:一方面,共建共享会降低他们的出货,另一方面,又要在技术上做进一步的投入。

“各家还在博弈。”上述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各运营商都已经分别向工信部递交了自己的共建共享方案,但差别巨大,协调各家的利益将是工信部接下来面临的问题。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