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恐怖主义的生死劫:向恐怖主义宣战


11月13日晚,在法国首都巴黎第10区、11区以及法兰西体育场附近发生了至少6起枪击和3起爆炸事件。截至目前,巴黎袭击案已经造成至少129人死亡,352人受伤,99人情况危急。事发当晚,来自云南的两位留学生也经历了巴黎惊心动魄的一夜。留学生小丹表示,“知道是发生暴恐后,整个人都懵了。”而另一位的留学生小昕的法语老师最好的朋友在袭击中身亡。

这是自2001年9月11日以来,西方大都会城市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恐怖主义暴行之一。路透社报道称,据接近法国调查部门的消息来源透露,比利时人阿巴奥德被怀疑策划了这次袭击事件。阿巴奥德是“伊斯兰国”的“顶级刽子手”,招募了数以千计的年轻人来到叙利亚。他甚至将自己年仅13岁的弟弟尤尼斯带入极端组织,成为“伊斯兰国”最年幼的狂热追随者。

2015年11月15日,法国巴黎,民众在巴黎共和广场悼念恐怖袭击遇难者。16日,国际著名黑客组织匿名者(Anonymous)在网络上发布视频,向“伊斯兰国”宣战,并称将会“发起有史以来最大的行动”。这代表了我们全体网民的心声,用各种互联网的极限方式无情打击恐怖主义!You are either with us or you are against us in the fight against terror.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恐怖主义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全球电脑空间为恐怖分子的网络恐怖活动提供了独特的活动环境,以此来达到国际恐怖分子的犯罪目的。

早在1997年,美国加州安全与情报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柏利·科林(BarryCollin)就首次正式地提出“网络恐怖主义”(cyber-terrorism)的概念,并认为网络恐怖主义是“网络”与“恐怖主义”相结合的产物。美国乔治敦大学电脑科学教授DorothyE.Denning对网络空间安全的研究已有30余载,在2000年5月的一次对美国众议会的发言中将网络恐怖主义定义为“网络恐怖主义是网络和恐怖主义的结合,它通常被理解为针对计算机、网络及其存储信息的非法攻击和威胁,以此来胁迫或威胁某国政府或其民众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攻击是针对平民或财产的暴力行为,或至少引起足够的破坏以制造恐慌。”

 

互联网被恐怖主义利用

核裂变光速级效力

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范围扩大、实施方式转变、恐怖组织更迭。值得一提的是,恐怖组织借助网络,创造了遍布全球的网络社会空间。国际恐怖组织正在全球范围进行有组织的“互联网运动”,网络已成为恐怖势力的重要工具。现代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在现实空间的活动局限性很大,因为各个国家都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可以说国际社会没有一个统一的网络反恐的行为准则和标准,网络社交媒体为恐怖分子招募人员、募集资金、宣传极端主义思想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和工具,这也使得恐怖主义发展蔓延的速度达到一个空前的程度。同时,制造恐怖的效果也与以前有所不同。恐怖活动并不在于要杀死多少人,而在于制造恐怖效果、制造恐慌。互联网可以扩大这种效果,达到核爆炸一样的恐怖效果。裂变速度以分秒计,影响力波及全球,让整个世界陷入恐慌之中。

 

零成本长尾型工具

一方面,国际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思想,征募成员、筹措资金,以建立跨国恐怖网络,协调行动。如发生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西门购物中心的恐怖袭击事件,就是由来自索马里、英国等多国恐怖分子利用社交网站组织、策划并实施的。

另一方面,互联网论坛和社交媒体为极端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信息,网上学习实施恐怖袭击的手段,三五个人便能发动一场造成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波士顿马拉松赛恐怖袭击案,就是察尔纳耶夫兄弟通过脸谱网站接受极端思想,在自家厨房制作简易爆炸装置。《纽约时报》将该案称为“社交媒体时代首例全方位互动式全国悲剧。

中国也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者。近年来,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恐怖势力大肆发布恐怖音视频,煽动对中国政府发动所谓“圣战”,成为近年来中国境内特别是新疆地区恐怖袭击多发的主要和直接原因之一。“东伊运”等“东突”恐怖势力大搞网络恐怖主义,危害中国安全与稳定,助长国际恐怖极端思潮的泛滥,给国际社会安全与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恐怖主义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几乎零成本的方式运作,充分利用长尾效应,分享经济的特点,无孔不入的进入每个角落。

恐怖主义网络战场已开启

美国韦伯森斯(Websense)安全实验室日前发布了2015年8大网络安全预测,提出全球网络攻击的战场上,将会出现更多的网络恐怖分子或网络战发起者,开展更为国际化的网络攻击。

据了解,在当今政治势力不断发生冲突的背景下,恐怖势力乱中坐大,各种恐怖势力开始勾联聚合,利用网络暗中串联,使得恐怖活动手段变化无常。恐怖主义信息传播非常迅速且有效,而且根本不可能完全断绝其来源。同时也有线下的恐怖主义行为配合,可悲的是,我们很多国家的反恐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没有认识的网络的力量,当线上线下被恐怖主义打通,我们的反恐精英们应该和互联网的每个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充分深度合作,全方位的进入全球反恐的新战场!无所谓网络、现实,当只是在游戏和电影中出现的血淋漓的恐怖场景出现时,我们不能再等待!

无论恐怖主义的网络化,还是网络恐怖主义,都将是一种常态长久存在,对恐怖主义,我们应当如何勇敢面对?

 

一是立即构建反恐全球网络联盟

网络在恐怖主义犯罪中是一把双刃剑,它的诸多特性被恐怖分子所利用来发动针对全世界的恐怖袭击,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作为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也可以用来打击恐怖主义,查缉恐怖主义犯罪。网络恐怖活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战争。它不以打死敌人多少、占领对方领土多少为标准。是以打怕敌人,打服敌人,控制敌人,兵不血刃为目的,使敌人战场指挥网络失灵,金融混乱,交通瘫涣,商业周转不灵,政府不能运转,人民生活陷入恐慌,直至国民经济全面衰退或崩溃。

如今科技发展的速度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相提并论。网络战争将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目前尚不能预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计算机网络战将在现代反恐战争中起巨大的作用。网络战将成为未来信息作战中的重要手段。面对网络恐怖袭击,无论是美国,还是世界其他各国,绝不可能独善其身。对这一点,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应该清醒认识。加强世界范围内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合作势在必行。

6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希望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中国打击“东伊运”的努力,合力打击各种恐怖势力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的一切形式恐怖主义活动。同月23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鲁炜在ICANN伦敦高级别政府会议上发言指出,各国政府应当加强合作,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为提升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效果,世界各国应该联合起来,构建利益共同体,形成“三位一体”的全球联盟,即实现对网络空间的“共同治理”,对网络恐怖主义的“联合防范”和“合力打击”。

二是反恐必须做好三个防范

其一,防范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优势,为自己留下便利通道监控世界的同时,也给网络恐怖主义预留了攻击通道。斯诺登披露的美国“棱镜门”充分说明,美国监控世界的行为给网络恐怖主义留下了便利之门。反恐不能成为某些国家任意侵害公民权益的护身符,更不能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攫取不当利益的工具。

其二,防范以任何理由使用类似“震网”的超级网络武器,在提升自己网络威慑的同时,给恐怖分子带来强烈的示范效应。必须认识到网络扩散猛于核扩散,否则一旦超级网络武器扩散到恐怖分子手里,那将是既害人也害己。

其三,防范在世界反恐领域采取的“双重标准”,人为设定恐怖主义标准,为达到自身的所谓价值观,任意曲解恐怖主义定义,将某些组织设定为“民族解放”的斗士,这是非常可笑的,塔利班、基地等恐怖组织的“反撕”相信“大叔”感受无比深痛。

三是打造反制恐怖主义的模式

1、用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确定

执法者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去确定恐怖主义组织他们正在计划什么、做什么,他们的行动都会在网上显示,因此我们应该反其道而行之,通过网络手段找到他们,并且关闭他们的运作。有时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恐怖分子网站上会公布如何制作武器,以及炸弹配方,政府是可以把这些网络或帖子关闭的,并且追溯发布的源头。

2、充分进行反恐信息的分享

在反恐领域国际合作的空间非常大,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领域都如此。在科技研发当中,应在不同的网络或是跨国网络合作框架之下进行信息分享。比如说我们在一个国家的反恐工作小组如果发现了可疑迹象,应及时与他国合作伙伴进行言语或面对面交流。在不同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之间搭建合作桥梁,如果一个国家出现了网络袭击,这个信息可以在不同国家间及时分享学习。

3、网络技术不断更迭打击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利用网络技术,比如说像云技术来进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我们可以通过云技术来追踪恐怖分子的服务器在哪里,有时他们可能会有一些欺骗性技术,我们可以通过云技术进行剥离分析,更好地追踪真正的服务器所在地。由于真正的服务器所在地往往和攻击目标所在地不同,可能需要不同地区的执法者合作才能逮捕恐怖分子。另一个是从技术方面,利用好DPI技术。还有一种叫做特性分析的防卫措施,我们可以把目标行为和其他正常的网上行为来进行对比,如果它看起来不太正常的话,那么可能这里面就有一些问题。

而且互联网最大的特性就是去中心化、碎片化、扁平化如果能够如前文提到的黑客组织一样,让全球的网民共同加入到反恐的行动中,利用互联网的方式,真正发起一场持续不断的“反恐人民战争”,当恐怖主义组织,时刻面对全球亿万网民的打击,一切都是纸老虎!

如今,面对无疆界的因特网,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必须更新。对一个国家而言,信息控制权是国家主权在现代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对法人、非法人团体和公民个人而言,是其依法保护相关数据,实现应得利益,保障生活安定和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信息控制权的确立与正确行使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与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深入应用,信息安全的内涵不断扩大,从信息的保密性,拓展到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可用性、信息的可控性等等。事实证明,当今信息控制权的重要性绝不亚于领土、领空、领海的管辖权。

在信息时代人们虽能避免世界大战,但对付形形色色的“新恐怖主义”的挑战,维护国家的安全,无疑将是一场长期的战争。制止网络恐怖主义需要全球各国政府、企业甚至每个人的合作,从预防入手,在每个环节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使网络世界安全。对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实现自主信息的有效控制,保障有益信息的有序传播,防御有害信息的攻击破坏,其意义等同于把住国门。

互联网与恐怖主义的生死劫,必将做出抉择。请记住当恐怖分子将手中武器对准无辜群众,无情屠杀时,他们就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正所谓“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网民呐喊的反恐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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