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IPTV和手机电视为代表的融合技术及业务发展引发了产业链的深度合作,但网络层、内容层与技术层仍未有统一监管,在融合的大趋势下,相应的监管体制、机制、政策乃至支撑监管的技术手段,都有待认真审视、重新评估和进一步确立。电信行业与金融、互联网、广电、媒体以及其他各个行业的深度融合趋势在不断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与融合成发展主线,跨界潮的冲击将令产业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监管面临更加复杂的全新环境,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范围日渐拓展。随着越来越多跨界融合产物出现,亟待跨部门跨行业的融合性监管机构统筹全局,站在更高层面上对整个行业进行有力监管。

寻求根本突破:法律保障

电信行业监管如何才能走出纠结?专家认为 ,应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尽快出台《电信法》。法律是权力分配的依据,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最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各自利益,从而促进市场向着有效竞争结构方向发展。我国正处在电信体制改革和转换的时期,从管理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手段是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手段,行政管理、政府干预将逐步淡化成为辅助手段。

我国《电信法》从1980年开始起草,到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33年光阴,换来的却是继续等待。当年意气风发的年轻学者成了花甲老者,当时参与起草《电信法》草案的专家将满头浓密黑发熬成了斑驳银丝,但他们仍然没能看到《电信法》能够出台的迹象。“电信条例”是目前行业主要的法律依据,不过13年前制定颁布的“电信条例”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下电信业的发展变化。

当前电信业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市场监管,而缺乏法律授权的监管机构既不能有效地解决电信行业内部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又不能对自己的监管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面对新问题、新局面,缺乏行业法律原则性、专门性的规定,将会给电信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尽快建立融合的监管体制。专家建议,顺应信息通信技术业务融合发展的浪潮,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应加快研究建立融合的通信监管体制。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预测,如不在监管体制上进行创新,2013年三网融合要想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宽带工程要想加快步伐,网络信息安全要想进一步加强,将困难重重。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目前的监管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已经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随着更多的竞争主体进入电信市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时不我待。如何增强管制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国家和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管制水平,是当前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建立更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任重道远。

2013,旧矛盾叠加新问题,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十字路口,监管层的改革决心与力度显得尤为重要。有些时候,我们面对改革,缺少的不是办法,而是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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