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由器生产厂家将遭灭顶之灾

文三路,杭州市的电子信息一条街,是杭州市民买卖电脑器材的集散地。

在这里,一款可同时服务几台电脑的无线路由器的售价在160元左右,而一台同品牌四端口有线路由器则只要75元左右。

一家名为扬者网络的电脑公司的业务经理告诉中新网记者,路由器在当地非常受欢迎,既有个人买去家庭自用的,也有企业购作内部使用的。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杭州家庭都有两台,甚至更多的电脑。一旦没了路由,这些“多余”的电脑就“瘫痪”了。

在当地网络上,另一个顾虑也在蔓延:电信封杀路由器,一旦这个口子从杭州开始撕开,并且蔓延向全国,宽带用户只是增加费用而已,而路由器生产厂家,尤其是一些低端厂商将被迫关门。

封杀的技术可行性

从技术上来讲,电信要封杀路由器,既非常容易,也非常困难。

IT报纸《颐高数字世界》编辑苗灵对此的解释是,关键在判断电脑网卡地址,也就是MAC地址的唯一性。

因为每台电脑的MAC地址是惟一的。一个英特网接入端口,也只有一个IP地址。也就是说,如果一条款带只服务于一台电脑,那么,一个IP地址下,就只有一个MAC地址。相反,如果是有用户通过路由器上网,一个IP地址下的多个MAC地址。

电信公司就会检测到这种冲突,并且判断用户是在利用路由器上网。如果有需要,电信公司便可封掉这个网络端口。

但是,有些熟知电脑知识的人,却可以冲破电信的封杀。他们会克隆MAC地址,将一台路由器下的所有电脑的MAC地址变成一样的,造成一个IP地址下,只有一个MAC地址的假象。

在杭州电信封杀路由器的传言,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之际,一些电脑高手,也“慷慨”地奉献出了破解之策。

律师:杭州电信违反了民法

2006年底,广东茂名市曾经限制过路由器,禁止多户人家共用一条宽带。茂名市公安机关,也就是当地查禁的实施者,所依据的法律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其中,前者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那么,杭州电信宽带受理协议中,那条禁止路由器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难道也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络运营业内人士说,如果杭州电信要将上述两项规定来当依据,那就站不牢脚了。因为它们只要求用户备案,并没禁止路由器和多台电脑共享上网。

浙江中科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国华则说,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路由器使用。如果杭州电信封杀路由器,禁止用户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那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显失公平。

因为用户使用路由器上网,是在自我内部分配网络资源,并没有额外损耗电信的宽带资源。所以,用户若有异议,跟杭州电信协商不果之下,可以在协议签订一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原协议。

相比法律上的争论,网民的驳斥则显得更为民生:按照杭州电信的这个思路,电力部门是否也可以要求,一条电力线只能接一个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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