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亏的诺西拿什么拯救摩托罗拉(1)


2008年华尔街金牛的一声悲鸣,许多境外企业不得不出售以求自保,企业并购本是在正常不过的事,然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却遭遇到非正常的对待。与Gucci、LV一样被中国消费者最熟悉的奢侈品牌之一的PRADA,负债过重不得不出售股权以自保,陆强旗下的富客斯控股集团并购PRADA却遭遇了非正常的待遇,招致并购流产,原因仅仅是中国企业。自2005年,中海油并购美国优尼科失利,到2010年,中化集团收购加拿大钾肥未果,华为并购摩托罗拉遭遇潜规则,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率已成全球之冠,而且失利都不是商业因素。其他国家政府以各种理由维护者自己的企业,中国政府也应该站在中国企业的角度,予以支持,针对这样的国家歧视予以反击,中国30年的发展造就了许多世界级的企业,中国企业有能力完成并购后企业发展。

华为凭借自身的努力成长为全球行业排名第二的企业,一个真正依靠自身技术跻身世界级企业的中国品牌,而眼下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品牌大多是国有垄断性企业,这也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遭遇“潜规则”的焦点,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企业不具备管理世界级企业的能力。吉利并购沃尔沃后就遭遇了许多境外企业的非议,但整个汽车行业陷入亏损的泥潭,唯独中国企业在发展也有这个经济实力可以买得起。2009年,华为与美国贝恩资本并购3COM公司,被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2010年,华为并购摩托罗拉,诺基亚西门子低于华为12亿美金的报价反而收购成功,实在令人费解。

中国拥有近14亿人口,可以孵化出无数的世界级企业,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更是可以管理好任何的企业。中资并购失败率11%居全球之冠,而欧美企业仅有1-2%的失败案例。华为并购摩托罗拉的失败,显然是政治因素,作为企业保护神和母亲的中国政府,为了捍卫自己在国际上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企业不再遭受不公正待遇,应该对诺基亚西门对摩托罗拉的并购说“不”。 诺基亚西门子2010年净销售额126.61亿欧元2009年为125.74亿欧元),但经营利润则是-6.86亿欧元2009年为-16.39亿欧元),一个连续亏损的企业足以说明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严重的问题,且以低出12亿美金的价格,摩托罗拉经济上依然吃了大亏,价值被低估,被一个在管理上存在巨大缺陷连续亏损的企业并购,对摩托罗拉的品牌简直是奇耻大辱。

2010年7月16日,摩托罗拉起诉包括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摩托罗拉前员工在内的多名人士,称华为有意侵犯其商业秘密尤其是技术机密。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的初步判定结果是华为胜出,同时,华为选择同一法院起诉摩托罗拉侵犯其专利。根据华为公布的数据,摩托罗拉自2000年开始OEM华为设备,并转售达8.78亿美元。法院的裁决并不意味着华为获得了最终胜利,摩托罗拉是否会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或者谋求中国政府的审批通过后,与诺西达成合并,并将诺西从“第三方”转变为新的“商业主体”进而规避双方协议中的“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知识产权”的约定,都将成为不确定因素。

2010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些原本表示“争做中国国民企业”的外资企业,观点有所改变。2011年3月9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将会在3月9日就诺西收购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一案作出初步表态,而这将会决定性地影响这单全球电信业重大并购案的成与败。而诺西新闻发言人Riitta Mar则全球高调公开表示,将力求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对摩托罗拉相关业务的合并工作。似乎中国政府为其所掌控,根据各国反垄断法案,各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资并购行为皆需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由于摩托罗拉此番出售资产涉及到9个不同国家或地区,所以此项交易必须待走完各国审查程序后方可大功告成,在华为起诉摩托罗拉之前,其与诺西的交易已获得美国、欧盟、巴西、日本、俄罗斯、南非、中国台湾地区和土耳其等8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许可,难怪诺西如此嚣张,不把中国政府的裁决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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