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制约致长期陷入僵局

长期以来,广电和电信都试图进入对方的领地,但又通过行政壁垒的方式阻止对方入侵,以致长期陷入僵局。

1998年3月,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完成合并,信息产业部正式成立;同时,广电部改为稍后的广电总局。值得玩味的是,在《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中有这样一段并未执行的文字:“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业内人士透露,这涉及到部委的放权问题,“为了利益最大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常有的事。”

同年,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

这期间,广电系统就曾试图摸索开展一些电信业务,但受到电信运营商的强烈抵制。

遗憾的是,为配合监管需要,当时三网融合的雏形被严格叫停。

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1999]82号文件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稍后的几年,被叫停转为了“促进”。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2005年,电信企业开始在部分省市推出网络电视(IPTV),利用互联网传输电视节目,同样遭到广电部门的阻击。

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获得突破性进展始于2010年1月13日。当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

但广电和电信之间的争夺并没有消停。2010年2月22日,广电总局紧急叫停广西电信IPTV业务,给三网融合蒙上了一层阴影。

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三网融合所涉及的电信系和广电系存在核心部门的利益争端。

首先是争夺商业利益:电信系只要能进入广电业务领域,即有可能获得又一个亿级用户的增量业务,通过承载广电业务可收取月租费,通过播控权可以获得广告费和内容运营带来的增值业务收入。而广电系虽然理论上也可以通过进入话音、互联网接入等电信业务创收,但由于缺乏覆盖全国的全程全网,且自身资源体制无法与电信系抗衡,其从三网融合中获得的收入增量难以弥补既有业务的流失,实力不对称会造成广电既有业务被电信分流。因此和电信系一心拥抱三网融合不同,广电系尤其是广电网络商对三网融合更多的是担忧。

如若想获得更多的商业利益,就要争夺融合过程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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